公司文件审批、管理规定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各部门的公文审批、管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一、公文处理程序(一) 收文处理1、 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人事部统一签收、开封、登记、呈阅、转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其中内容重要的急件,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 人事部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
3、 凡需办理的公文,应先送总经理签批意见,再分送给有关部门办理;人事部经理在签批公文时,可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直接批有关部门阅办
4、 各部门收到急件时,应在 2 天内答复并退回文件;一般要办理的文件,5 天内应办理并回复文件
需要讨论而不能马上处理的,也要先书面简要回复
5、 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
人事部人员对有领导批示的公文及本公司发出的文件,要登记备案,仔细督促、催办,以防积压或漏办
6、 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达后,应将会议文件交人事部人员立卷归档
(二) 发文处理1、 公司的文稿在送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书面形式送人事部核稿交由总经理
2、 文件的签发
公司人事公文,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事部收发
3、 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若确需修改,必须重新送签
4、 公文签发后,由人事部负责打印、盖章、装订、登记、分发
5、 公文校对以原稿为准,非承办人不得擅自改动原文
6、 公文处理完毕后要及时送交人事部整理立卷,不得私自泄露相关文件
7、 公司内部非公文性的文件,交人事部审核,人事部根据文件具体事项交总经理批阅,由人事部负责逐级送达,并根据领导批示,交经办人办理
(三) 传递过程中文件的管理1、 人事部由专人负责文件的处理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大的保密纪律教育,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
严禁将秘密文件带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