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一、目的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综合治污,推动清洁生产,打造绿色安多,构建和谐企业”的环境保护方针,达到“环保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 98%,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厂区噪音与污染物 100%达标排放,余热 100%循环利用,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每年降低 2%,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为 0"的环境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环保管理制度。二、适应范围及权限1、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2、名词术语2.1 环境保护:是指实行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进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进展。2.2 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 、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进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2。3 环境管理:是指在环境容量的允许下,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对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2。4 环境监测:是指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2.5 可持续进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进展。3、本制度归口管理单位是技术动力部,安全生产部配合.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三、附则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小组起草并解释.2、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第二章 环境保护责任制1、目的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2、适用范围2.1 本责任制适用于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2。2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2。3 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管理环保工作.技术动力部是公司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