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福利管理办法一、目的范围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的福利管理
二、修订原则 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进展,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可行性,以更全面的考虑广阔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由办公室负责修订与解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福利性质分类: 一)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
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等
1、社会保险 1)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办公室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引进的特别人才可在试用期开始购买,视具体情况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3)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4)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员工 15 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员工 15 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5)员工社保卡工本费 25 元由个人支付,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办公室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6)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根据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2、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凭《结婚证》享受 3 天的带薪婚假,达到国家晚婚标准的(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的可享受 13 天的带薪婚假;2)丧假:员工的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直系兄弟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