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员工薪酬管理法律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
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
薪资管理制度
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
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
鼓舞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
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
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
薪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采纳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 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 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
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别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 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 薪等 xx 高级职称博士 xx 中级职称硕士 1800 初级职称本科 1500 技术员大专 1300 技工中专 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 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 50 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 50 元,满 10 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