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休管理办法一、目的员工凭调休单要求补休的,称为调休。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法律规范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明确调休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核算,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加班/值班人员。三、加班认定1)公司员工应在 8 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公司不鼓舞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需经直接领导批准。未经直接领导批准,加班 2 小时内,不算作加班,不计算加班时长;加班超过 2 小时,开始计算加班时长。加班时长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例如加班不足 30 分,不计加班时长。加班在 30 分-1 小时内,算加班 0。5 小时;加班超过 1 小时未达 1。5 小时,算加班 1 小时,以此类推.2)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⑴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⑵ 公司原因须安排加班的⑶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考虑成本控制)⑴ 因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 各相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⑶ 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四、加班审批流程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加班管理工作。员工本人填写《加班申请单》,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找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然后报人资行政部登记。2、人资行政部根据收到的《加班申请单》,核对考勤数据汇总信息,依据《公司考勤制度》相关条款规定统计考勤,确定公司各员工的加班调休天数.五、加班天数的使用1、加班时长可累积,每满 8 小时计为 1 天。加班调休天数可以用于调休,也可以用于事假、病假等请假单的销假。员工凡请事假,应首先凭加班调休天数核销事假假期;加班调休天数不足以核销的,按《公司考勤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2、加班调休时长最小单位为 2 小时,即以 2 小时为累进单位。3、员工使用加班天数调休应填写《公司请假单》(在请假事由栏填写“调休”),经部门批准后至人资行政部备案,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在加班调休天数内扣减相应天数.4、员工调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应事先与部门负责人相商,部门负责人应尽量安排;部门负责人也可以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息;未经核准的调休行为,存在不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的瑕疵。5、加班调休天数由人资行政部根据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的《加班申请单》确定,使用期限一般为本人加班之日起 个月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