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卡管理办法(暂行)一、目的为做好餐卡管理工作,法律规范餐卡发放、充值及使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管理权责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餐卡的充值、挂失、冻结与查询等;负责与食堂用餐金额核账; 负责发放外来人员的就餐券
财务会计部:负责就餐人员的收费及费用结算等
工会:负责监督禁止食堂售饭窗口的现金交易
餐卡管理权归口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三、餐卡发放、充值与管理1 、员工工作证即餐卡,实行实名制, 一人一卡,员工首次领卡由综合管理部免费发放并签字确认
2 、综合管理部在每月26号( 节假日提前) 将定额240元自动充入正常出勤员工卡中,费用自行控制,超出自付,不可取现,但可累计消费
新入厂员工的充值额度根据到岗日期推算本月的工作日,乘以日基本标准消费
3 、余额不足时, 可在周五上午办理充值业务
充值人员先在财务会计部交纳现金,凭财务出具的收据到综合管理部充值
4 、餐卡使用时段: 早餐7 :00—8 :00;午餐11:40-13:00; 每天最高消费限额为30元
四、特别情况人员餐卡管理1 、公司驻外员工,误餐补贴合并在次月工资中一并发放; 2 、外来常驻人员( 如厂区内供应商、施工方等) 如需就餐,须在周五上午到财务会计部交纳现金, 凭财务收据在综合管理部领取就餐券
3 、公司客人,由业务对口部门填写《信息反馈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 在综合管理部领取就餐券
五、挂失补办、冻结及查询1 、餐卡应妥善保管,遗失后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冻结并补办新卡( 工本费20元) ,原卡账户直接转移到新卡
2 、员工离职时,须将餐卡交还综合管理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此卡将注销作废
3 、餐卡消费余额情况可到综合管理部查询
六、其他1 、综合管理部每月26日前,将员工充值的模拟现金与充值名单打印,部门部长审批后留档
2 、综合管理部于次月10日前根据系统导出的月消费记录,与食堂确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