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2010〕109号关于印发《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现将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各单位应于2010年9月1日前对公司或单位所属办公用品进行一次盘点清查,并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登记表》、《低值易耗品台帐》、《固定资产登记卡》、《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固定资产移交记录》等相关资料台帐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主题词:行政管理办法通知抄送:集团公司办公室,公司机关各部门,存档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2010年7月15日印发共打印5份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为优化办公环境,改善办公条件,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购、保管、使用、调配、维修和保养,提高使用效率,满足员工工作需要,杜绝铺张浪费,制订此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的管理,除按规定包干使用的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办公家具类:资料柜、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
2、办公用品类:电脑、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碎纸机、除湿机、保险柜、办公用空调等
3、文化宣传类:电视机、功放机、投影仪、音响、摄影机、照像机、健身器材等
4、为便于调节使用,项目部(分公司)食堂内用的消毒柜、微波炉、电磁炉、电冰箱、液化气灶等,生活用的空调机、洗衣机、床铺等纳入办公用品管理
5、日常消耗品:碳粉、墨盒、硒鼓、复印纸、信封、纸杯等
6、其他: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等
二、办公用品申购单项价值在200元-2000元的办公用品购置需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附件一),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购置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附件二)
机关各部门的申购由部门主管、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分别报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
其中照像、摄像器材、娱乐文化设施报党委工作部,其他办公用品报办公室
职能部门收到申请后,审查申购的办公用品是否必需,能否调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