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时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学习目标】知识目标:了解公民享有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姓名权。能力目标: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行为;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人格尊严权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能够自觉地尊重他人,承担维护他人人格尊严的义务;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重点难点】重点: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点拨:一、学生对照书本梳理知识点;二、师生共同核对知识点;三、学生快速读记知识点。点拨:本活动设计意图在于:一是,通过具体事例引出本课时内容;二是,让学生初步认识到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情景导入生成问题以我们如何区别周围的同学和老师、一些知名人物为引子,让学生去感受一个具体的人有两大外在标志: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以容貌将人区别开来);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用文字符号将人区别开来),这样就进入本课要讲的内容。自学互研生成能力(一)自主预习一、我有肖像权1.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2.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3.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二、维护姓名权4.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和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5.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6.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二)合作探究1.学生阅读教材P40的材料,思考并回答问题:(1)齐齐为什么如此在意自己的照片呢?这个做法好吗?答:因为齐齐正处于青春期,开始关注自己的形象,这是一个人逐渐长大,自我意识增强的表现。照片,是以人的面部形象为中心的形象再现,在一定意义上说,齐齐的照片代表齐齐。正是肖像与人格不可分离,才使齐齐如此在意其照片。但过分关注外表形象,会因此浪费时间与精力,影响自己的学业,因此这个做法不好。(2)你认为小路的想法有道理吗?答:小路也处于青春期,独立意识也会增强,但她的独立意识表现在承担责任、认真学习上,她认为过分在意照片,就像顾影自怜的水仙花。如果小路没有认识到肖像与人格的密切联系,那么他对人格的理解是片面的。但情境中小路的想法主要在于不必过分关注外表形象,而应把精力用在正事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路的想法有道理。2.阅读教材P41“小红的故事”,探究:(1)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这一权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答:小红行使了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具体包括对其肖像的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的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点拨:本活动设计意图在于:一是,让学生明白,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二是,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并维护自己的肖像权。点拨:通过分析,使学生进一步加深对侵害公民肖像权行为的认识,明确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点拨:本活动设计意图在于:一是,让学生了解姓名权的含义和具体内容;二是,引导学生正确行使姓名权。点拨:本活动设计意图在于:一是,让学生认识到公民的姓名权不容侵害,侵权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通过分析讨论,使学生了解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学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姓名权。(2)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构成侵权吗?答: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不构成侵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此处警方是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而使用嫌疑人的照片,是一种合理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