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者第一篇: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者(最终版)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者--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纪实2004年4月23日,伊春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惟一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2006年1月4日,国务院119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伊春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如果把1978年11月24日安徽XX县区小岗村18户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按下了18个手印,搞起"大包干",使土地的经营权得到了落实,作为开始了中国农村划时代的变革的开端的话,那么2006年4月29日,敲响于小兴安岭伊春林区的国有林权改革试点的铿锵有力的林地拍卖槌声,则拉开了中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使伊春成为国有林区改革的一面旗臶,标志着国有林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被评为2006年度中国改革十大案例、2008年度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成为中国林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事件,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那样,在XX省XX市开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落实中央决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有林区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对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信念源自于冲出林区现实困境的历史必然抉择、不甘落后的创新精神、顺应改革发展的时代召唤,这一前无古人的重大创举和实践,既是伊春多年努力探索的结果,更是党中央、国务院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英明决策的结果
有人说,伊春实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是被逼出来的,这也印证了穷则思变的发展规律
伊春1948年开始大规模开发建设,60多年来,共生产木材2
4亿立方,上缴利税、育林基金60亿元,相当于国家同期预算内投资的5倍,同期形成统配材差价300多亿元
对于资源型城市来讲,贡献越大也意味着牺牲越大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伊春逐步陷入了难以自拔的重重困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