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统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本单位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必须依照《统计法》、《XX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上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第五条应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各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第1页共20页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第八条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九条统计报表每月一报
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5日以前
第十条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