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精)第一篇: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精)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一、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对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二、内容1、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2、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3、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4、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5、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6、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处理结果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雇用临时工单位扣除
7、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8、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第二篇: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临时用工招用的安全要求1
1临时工必须是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的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壮年
2雇佣临时用工部门,都应有雇佣手续,填写临时用工登记,做到公司、部门、班组一致
3在生产活动中要严格控制计划外的临时用工,严格把第1页共6页关,对不合格者拒绝招用
2、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2
1经批准招用的临时工入厂后,首先由安环办负责,对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厂纪、消防知识教育,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到合格证上,并计入安全台帐
2新录用的临时工需经三级安全教育,安规及有关制度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临时工应参加所在班组安全活动,包括年度安规、现场规程学习和考试
3、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3
1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应经常检查临时工是否认真执行安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