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人大建设提供和谐社会制度保障
昨日下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和谐社会”专题论坛经过最后半天的专题研讨,在市委小礼堂落下帷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隆森主持了昨天的论坛
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原主任、研究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程湘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荣轩、《中国人大》杂志社总编王文友、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尚志、市长助理周学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果等出席论坛
本次论坛上,王荣轩、李尚志分别以《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与构建和谐成都》、《加强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四川》为题作了精彩发言
同时,省委党校教授张星炜的《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XX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创新人大工作构建和谐金牛》两篇论文还进行了书面交流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人大代表、驻蓉高校院所专家学者,区穴市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或常务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人一道参加了论坛
专家观点王荣轩(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实行民主与法治相结合、依靠法治来保障
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张星炜(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教授、XX省学术带头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体现了民主和法治、参与和秩序、发展和稳定的有机结合,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新阶段政治发展的要求相一致,对我国在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李尚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层组织和重要切入点
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发展都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参与
因此,要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有序地、理性地、周期性地参与,提高其参与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的制度化,第1页共2页从而推动社区“四民主”运行的制度化,为建设和谐成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