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入驻及日常管理制度为加强蓬莱博展公司招待所的管理,确保商贸城安全,杜绝治安隐患,创造公司招待所安全、文明、优美的环境,依照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公司招待所统一由物业维修部负责管理。第二条接待住宿对象。集团到项目公司出差人员及个别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人员。第三条住宿审批。凡需在招待所住宿的人员一律凭公司有关领导批准,由物业维修部给予安排,否则不予接待。第四条住宿管理费标准。因公工作人员,由公司免费接待。第五条住宿人员必须经公司行政中心领导批准,持有效证件到物业维修部,经物业维修部落实后,予以登记、安排房号床位,交钥匙押金200元/把。第六条凡在招待所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按规定办理住宿的有关手续;2.住宿时间原则上安排二天,如需延长住宿的人员须经公司领导批准;3.入住招待所的人员,不准留宿外人,如发现,严肃处理;4.保持房屋内外整洁卫生,不随意在公共场所涂写和张贴,不随地吐痰、扔果皮杂物;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得在房屋内焚烧纸张和杂物,一经发现从重处罚,损坏和丢失物品须照价赔偿;6.不得在房屋墙上钉钉子,挂物品;7.不得在房屋内使用大功率电器;8.不得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危险品;9.入住人离开房间时,须关闭用电总开关;10.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本所概不负责;11.住宿人员退房时,须经宿舍管理员查验住房,办妥退房手续后方能离开,物业维修部应及时将退房情况进行核消。第1页共2页物业维修部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