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分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根据中央改革要求,XX县区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平衡各方利益,结合各项国家级改革,逐步探索出农民住房保障的多种实现形式
多形式完善宅基地取得及置换方式
XX县区在改革地区探索出了不同区域农民住房保障多种实现形式,即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实行新社区集聚建设,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实行“空心村”改造,远XX县区实行“异地奔小康”工程
城镇规划红线范围内,实施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
新社区集聚建设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满足农民基本居住需求前提下,允许集聚建设对象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取得及置换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宅基地上合法的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为基数,按1∶5或每人175平方米建筑面积置换具有完全产权,可以直接入市交易的高层公寓,同时剩余可置换权益面积还可以在相应地段继续选择产业用房、商业用房、商务楼宇、货币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置换
该模式实现了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节约集约利用型的转变,引导了人口产业有序集聚,优化了城市品质
目前,全市在建7个集聚高层公寓项目,配套7个产业项目,预计安置农民1
城镇规划红线范围外,实施“空心村”改造
XX县区相关政策规定城镇规划区范围外除“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工程以外的村庄,都可以实施“空心村”改造
改造以拆除村内危旧房、盘活闲置宅基地、畅通村内道路、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实行“零增地”改造,XX县区对“空心村”改造中安置基数予以明确,原则上不得实施“全拆全建”
实施改造的村庄,采用联立式住宅安置,对建筑密度、容积率、房屋檐口高度进行严格控制,且不再规划建设多层、高层公寓
对远郊山区村庄实施“异地奔小康”工程
XX县区对地处偏远、人口稀少、自然承载力弱的远郊山区村庄,根据群众意愿,实施“异地奔小康”工程
异地奔小康工程分为集中安置、货币补偿安置、就近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