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检查相关制度XX市三中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XX市物价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宛价检通[2013]号7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收费专项工作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学校基本情况我校位于XX市建设中路419号,是一所隶属XX县区的初级公办中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65人,在校学生5529人,68个教学班。学校实行校长责任制,财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制度执行到位,管理规范,是XX县区窗口学校。二、自查基本情况1、我校严格执行《XX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全面宣传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的政策,没有自立项目收费的现象,没有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2、我校无违反国家规定,以招生为名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借读费、捐资助学费等,对农民工及外来人口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录取,未收取任何费用;3、我校没有利用学校教师、教学场地、教学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等行为;学校、教师没有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4、我校严格执行上级“一教一辅”政策,通过上级部门招标,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教材教辅,由新华书店在校向学生收费,学校提供协助。无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的行为;5、我校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6、我校为了强化收费管理,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告制度,第1页共2页学校在大门口醒目处设置公告栏,将收费项目公示,同事向社会公开收费承诺制度等,未经公告的收费项目,未向学生收取。我们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把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负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学校校长王赟同志为组长,各副校长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切实指导开展此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XX市三中2013年11月19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