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管理规章制度板石煤矿目录一、井下放炮汇报管理制度〃〃〃〃〃〃〃〃〃〃〃〃〃〃〃〃〃〃〃〃〃〃〃〃〃〃〃〃〃〃〃〃〃〃〃2二、监测监控系统故障管理制度〃〃〃〃〃〃〃〃〃〃〃〃〃〃〃〃〃〃〃〃〃〃〃〃〃〃〃〃〃4三、井下风机切换试验管理制度〃〃〃〃〃〃〃〃〃〃〃〃〃〃〃〃〃〃〃〃〃〃〃〃〃〃〃〃〃〃〃6四、井下甲烷传感器调校管理制度〃〃〃〃〃〃〃〃〃〃〃〃〃〃〃〃〃〃〃〃〃〃〃〃〃〃〃〃〃7五、采煤工作面一氧化碳检测管理制度〃〃〃〃〃〃〃〃〃〃〃〃〃〃〃〃〃〃〃〃〃〃〃〃〃9六、理研公管及使用管理制度〃〃〃〃〃〃〃〃〃〃〃〃〃〃〃〃〃〃〃〃〃〃〃〃〃〃〃〃〃〃〃〃10七、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预警管理制度〃〃〃〃〃〃〃〃〃〃〃〃〃〃〃〃〃〃〃〃〃〃111板石煤矿井下放炮汇报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井下放炮及一氧化碳报警的日常管理,特编制“板石煤矿井下放炮汇报管理制度”:一、井下放炮汇报要求:1、井下作业地点放炮前,由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按“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共同核实现场情况后,由班组长向生产调度汇报,生产调度的同意后,方可放炮。否则,对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各罚款50元。2、放炮汇报后,15分钟内必须完成放炮,否则需要向生产调度说明原因并重新进行汇,否则放炮员、班组长每次罚款50元。3、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需连续放小炮时,必须向生产调度汇报放炮次数及放炮结束时间,否则对班组长罚款50元。二、井下放炮汇报具体内容:1、班次及放炮时间、放炮的地点。第1页共24页2、参加三人连锁放炮人员姓名(瓦斯员、放炮员、班长)。3、放炮地点瓦斯情况、放炮地点支护情况、煤尘情况、警戒点设臵情况、警戒绳使用情况、清场情况。4、汇报时间及汇报人姓名。汇报人请示汇报完上述内容后,由生产调度下达放炮指令。三、通风调度负责填写放炮汇报记录、生产调度负责下达放炮指令,未及时填写放炮汇报记录,每次对当班调度员罚款20元。2四、通风调度负责核对监控数值与放炮汇报时间是否相符,并将圆班放炮汇报记录上传至网络会议,未及时上报网络会议或未认真核实数据,每次对值班通风调度罚款20元。五、通风科每天对井下放炮汇报记录本与一氧化碳报警记录进行核对,对放炮未及时汇报的区队按事故进行追查,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六、采煤工作面放炮严格按《吉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特别规定》执行,综采工作面放炮必须报请集团公司领导联合审批,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3板石煤矿监控系统故障管理制度根据我矿井下监控系统频繁出现断线、断电的实际情况,为提高监控系统管理水平,实现井下监控系统连续准确运转,降低监控系统故障发生率,特编制“板石煤矿监控系统故障管理制度”,要求如下:1、通风区井下监测工更换传感器、处理断线、加线、扯线、挪设传感器、挪设监控分站前,必须汇报通风调度,通风调度并做好记录,处理完毕后必须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确认,未进行汇报或及时做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2、通风科每天对断电日报表与监控系统故障记录进行核查,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的监控系统断线,按事故进行追查。3、井下作业人员严禁私自插拔各类传感器,一经发现对责第2页共24页任人罚款100元。4、井下作业人员严禁私自断接监控电缆,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100元。5、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井下传感器发生故障,立即汇报通风调度,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6、井下无关人员严禁私自挪设传感器,擅自挪设传感器造成监控电缆短路或断线,引起传感器发生误报或工作面断电,对责任人罚款200元。7、通风调度人员必须对监控系统进行连续监视,一旦发现井下4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断线、分站无答、监控数值异常、监控数值不准确),必须立即通知监测工到现场进行查看,井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监测工,给予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罚款10元。8、井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监测工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个小时内赶到事发地点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必须将事故原因向通风调度汇报,处理不及时,影响生产,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9、监控电缆接线时必须使用冷补胶、接线盒或快速接头,因接头短路造成传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