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安泰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做好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
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二、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三、每天由安全副矿长对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验收,严格执行“闭锁循环”管理
四、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每旬由安全副矿长收集后,如实按相应的项目(内容)录入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姓名、下井时间及班次、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五、领导带班下井记录与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一一对应,由于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录入人员处罚50元
六、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安全副矿长负责按月收集、装订、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七、历年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和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矿部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县区安泰煤矿关于印发《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的通知各工区、机关各科室: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文件精第1页共19页神,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办法》和《评分方法》开展达标创建,现将《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抓好落实
XX县区安泰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XX县区安泰煤矿2017年5月17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