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及其完善论我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及其完善摘要
国家公务员各项制度的实行情况直接关系到政府的行政效率和国家公务员的切身利益,需要有力的保障和严格的监督,这正是申诉控告制度的作用所在,健全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是现代各国文官制度民主化、法制化的象征
然而我国目前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尚存在一些缺陷,亟须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关键词:公务员申诉控告我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对申诉控告的主体、客体、受理机关、程序等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基本上具备了实在法律规则的特点
但是,由于它属于行政内部监督制度的一环,它在法律意识层面上并未得到公务员及整个社会的认同
正因如此,据不完全统计,自申诉控告制度实施以来,各级人事部门共受理公务员申诉案件287件,其中撤销或者建议撤销原处理决定的占到20%[1],这与我国目前公务员600多万的总数相对比,说明公务员很少选择申诉控告的途径寻求救济
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
一、要努力纠正人们对申诉控告制度认识上存在的偏差
公务员的申诉控告,作为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一种机制,具有“民告官”的性质
而在我国,由于长期受公法文化的熏陶及官本位思想的影响,缺少以私法文化为基础的权利本位的法律文化,从而使一些公务员在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时不敢提出申诉控告
同时,有些行政机关对公务员提出的申诉控告,不是积极支持,而是常常通过采取做思想工作,私下内部解决等明哲保身的方式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
此外,也有一些受理机关,因为与作出原处理决定的机关有利害关系而对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持消极态度,导致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在实践中没能很好地施行
这些认识上的偏差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申诉控告工作的有效开展,[2]必须努力提高受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构建起中国权利本位的法律文化
二、扩大申诉的范围[3]
第1页共3页我国公务员申诉的范围太窄,尽管与《国家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