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制工作例会制度家庭医生制工作例会制度第一条每周五定期举行一次例会,出席者为社区科正副科长、卫生站站长以及家庭医生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扩大会议
第二条可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或由出席成员提议、经科长批准召集临时会议
根据工作的需要增加的会议需提前向各站点、站点发出通知
第三条会议由社区科付科长负责会议人员的签到、会场布置及会场管理
第四条例会主要内容为
各站点对所做工作的汇报和总结;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决策;困难问题的解决
参会人员须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
参会人员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站点成员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
第六条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
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第七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八条会议期间,由社区科付科长安排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做出会议笔录,整理后存档
第九条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须至少提前至少1天向社区科科长请假,并须指定本站点主要人员代为出席
第十条例会迟到、早退者,应予以批评
家庭医生制工作后续服务制度1、领导下完成社区站日常工作
对社区内居民进行健康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签订建立服务合同
2、认真履行卫生医疗服务职责,搞好预防、保健、康复、第1页共4页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3、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增强居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提高社区群众的生命质量
4、建立健全各类档案,面对家庭、个人提供全科医疗、全程防治、全日服务
5、建立健全各项卫生规章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逐步纳入统一化、规范化管理
6、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规章制度,做到服务及时,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