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的市场监管制度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场主体联合监管平台,建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制度,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主要做法由XX省市场监管委牵头,55个市级行政部门参与(见附件1),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
(一)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省人民政府出台了《XX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将各类市场主体纳入公示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覆盖了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覆盖范围广泛
多部门归集信用信息
全市56家市级行政部门全部入网上线,各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全部归集到公示系统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
多种类归集信用信息
公示的信用信息涵盖了各行政机关的17项主体登记、56项行政备案、845项行政许可、3500项行政处罚、17项业绩情况和6项其他信息,共计4000余项信息指标
建立严格的信息管理机制
XX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制度和数据报送使用手册,规范数据推送程序和数据标准,确保各类信息归集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2015年5月,XX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利用市场主体联合监管平台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平台对归集的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处理
重点关注经营异第1页共23页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对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与罚没数量,以及市场主体接受各行政机关监督检查的结论信息等信用信息
建立信用风险分类标准
根据市场主体对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