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为规范员工(含劳务工、实习生)治安防范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含劳务工、实习生)治安防范意识,防止综治事件的发生,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新员工(含劳务工、实习生)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科综治知识教育
1、公司级综治教育由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组织,安全保卫科负责讲课,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综治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综治方面的管理制度;(2)公司综治方面的状况及事故教训等
2、科级综治教育由各科负责,主要内容是本科治安环境的特点以及科的治安状况及综治事件处理应急措施等
第二条要定期对员工(含劳务工、实习生)进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治安形势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保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条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公司门卫、兼职消防等人员进行安全治安防范和消防实战技能训练
第四条要积极参加公安机关或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保卫人员教育、培训活动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防范1
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加强对库房、生活用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配齐配足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
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第1页共5页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及体育、艺术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
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