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非转农的申请报告[合集]一、集体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集体户口是指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登记称之为集体户口,非转农的调查报告
是管理部门的一种便于管理的临时寄挂户口,按照相关规定,集体户口以单位立户,仅限于居住在单位内部和外部集体宿舍的没有家庭成员关系的单身职工以及在校学生,这种户口大多集中在从农村考入大中专后迁入学校,毕业后没有成为城市居民户口的人,属于从农村户口到城市户口转移的过渡户口,这个群体主要集中在95年--03年入学的大中专学生,因为之前是享受国家分配工作,落户城市政策的,之后由于公安部在03年8月7号出台了30项便民措施里的第四条,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所以在04年以后入学的就可以自由选择,但由于是农村人,有些不了解政策规定的,以跳出农门为荣的习惯思维,加上在办理迁移手续时,工作人员没有明确指出的情况下,还是有一部分迁入学校的,这说明在95年以前入学的可以成为城市居民,04年以后入学的户口可以留在原籍保持原来农村户口,唯独这10年里入学的,成了政策不衔接的受害者
二、非农户口目前存在的困境
由于集体户口的大学生既是非农村户口也是非居民户口,与城市居民户口的非有着性质上的区别的,所以他们是两头不着边的空户口,既享受不到城市待遇,也享受不到农村待遇,自然也享受不了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比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于这种户口对他们的成家立业,结婚生子,孩子落户等带了来极大的麻烦,这种居无定所飘萍式的户口也是传统观念所不能接受的
于是他们渴望有个属于自己的单独家庭户口,按现有政策,户口必须在取得房屋居住权,才可以在居住地落户,但他们在没有能力在城市买房就没有办法在城市落户,而他们居住权的房屋是在原籍农村,那就应该回原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