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高中各类收费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学校根据市物价部门文件精神,结合自身业务的需要,订立如下内部收费制度
1、收费管理制度学校收费工作统一归口会计室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直接向学生和其他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均要做到五个统一
(1)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
(2)统一持收费许可证收
(3)统一采用收费公示制及告家长书的形式
(4)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
(5)统一由学校会计室收取,并按预算外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把所收的预算外收入及时足额解入财政专户
2、票据使用制度(1)学杂费、住宿费、代办费等统一使用XX省中小学收费收据,并按收费项目逐项填列,将票据开至学生个人
(2)择校费、培养费、捐资助学收入等统一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3)春秋游活动费等临时服务性项目收费统一使用结算凭证,其中临时性收费小额、分散、多批,以班为单位开具收据,并附上学生清单,将收费通知书和全部回执保存备查
(4)收费项目填写齐全、数字正确,内容真实
不得涂改、撕毁、转让、销毁和拆本使用
(5)票据使用必须按顺序用双面复写纸套写
若需作废,不得撕毁,加盖作废戳记后,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6)票据管理包括向财政部门购买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结算票据,学校不得私自印刷票据,不得将两种票据混淆使用
(7)建立票据领、用情况登记簿制度
在购领票据时,需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用途、起讫号码,并由领用人签名,交回时,须检查其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是否缺少、交回日第1页共2页期、作废份数等内容
3、收费申报审批制度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上的项目标准执行,实行校长收费申报审批制度,各年级、处室需要收取的各项费用,均应事先向校长室提交书面申请,详细列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收费其间等内容,并附收费通知,校长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进行收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