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务员制度思考最近,笔者随国家人事部第二期全国市(地)人事局长培训班赴欧盟总部和德国访问考察公务员制度,颇有收获
欧盟公务员制度吸收了欧洲各国政府公务员制度的优点,德国政府的公务员制度与其极为相似,只不过欧盟更注重适应各成员国的情况,在公务员制度方面体现为各国搞好服务
总体看,其公务员制度具有通过考试入门、突出能力建设、注重个性化发展、更加有效地搞好服务的特点
秩序、规范、效率,是对欧盟和德国政府机构运转的总体印象
公开竞争、入门考试,是挑选公务员的重要渠道
除通过选举或党派派遣的职位外,其他高、中、低级空缺职位都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上,欧盟是采取书面考试和面谈相结合,德国是考试和对符合设定条件的人员随机确定话题面谈评估两种方法并存
考核评估、凭实绩晋升,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无论欧盟还是德国政府都对公务员有考核评估机制,体现职位管理的特点,由部门主管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法有平时掌握、开展谈话、与当事人沟通等,年终从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及工作方式等方面分五级综合评价其一年来的情况
突出业绩和能力的评估,不同等级的公务员也有不同的能力评价标准
考核中将定性的标准转化为量化的评估结果
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个性化,是提高公务员能力的有效措施
强有力的财政支持,使培训教育制度化、正常化
欧盟公务员每年脱产培训十天,培训内容完全适应公务员自身的需求来进行,针对性和实用性很强
在培训类型上,有新进公务员专业培训、在职公务员技能培训、某些专业人员强制性培训,还有晋升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等
培训内容不求一律,有语言、技能、谈判技巧、项目管理等
培训方式有公务员培训学院、远程教育、夜校等多种形式
无论参加何种形式、何种内容的培训,一般都能尊重个人意愿
培训经费都列入财政预算
稳定的高收入福利政策,是吸引优秀人才到政府服务的保第1页共3页证
为了增强政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