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范(考勤)制度为规范员工行为,保护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员工守则:第一条
公司员工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守则,提高劳动效率,发展公司业务,为提高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做出贡献
公司员工必须充分理解公司的经营目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精诚合作,认真地完成各自担当的工作
第三条:公司聘用与异动3
0、公司保留查证所有新员工入职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隐瞒,公司会即时解聘该员工,不作任何补偿;3
1、所有员工有责任向人事部报告有关个人资料变更情况
否则,引致日后个人权益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视岗位决定)
试用期完成后办理社保手续
试用期间属下列情况之一,由部门主管向人事部提出终止试用期的申衣,经人事部核定后,即时辞退该员工,工资照常发放,但不作任何补偿:●行为不检,品行不良;●不能达到用工条件者;●无帮旷工者
3、任何人员岗位调整、部站变更、薪资变动均需获得人事部或总经办批准,任何未获批准,或未办理异动手续岗位调整、部门变更、薪资变动之行为的发生,均由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领导负责,人事部将给予责任人记警告或记过处分
4、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3天向人事部递交书面申请《离职申请书》,否则员工须补偿3天基本工资给予公司作为补偿
5、员工在正式录用后辞职,须提前30天向人事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离职申请书》,否则员工须补偿基本工资的20%给予公司作为补偿
6、月累计旷工4天或以上,或连续旷工2天者,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1页共5页3
7、公司不接受电话、同事或亲友转达的辞职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8、若有携款潜逃或未办理移交手续离开而给公司造成其它损失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9、公司会采取下列方式通知员工回单位办理有关手续:邮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