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督查制度央塔克协海尔乡中心校2012年学校督查工作制度一、督查工作的机构设置负责全校督查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学校督查室
督查室是在学校党总支、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学校对各职能部门的督查职能
二、督查工作的主要范围及内容1、学校重要决定、批示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3、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4、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需要进行督查的重要事项
5、校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
6、受理工作事故报告,负责对工作事故进行认定及处理
7、受理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各部门人员的投诉
8、经校长批示需要督查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督查工作的主要方式1、督查工作的方式以转办、督办、催办为主
属于各系或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各系(部)或职能部门进行办理
督查室的工作主要是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和如实反映情况
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2、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牵头负责组织办理,1并认真作好协调工作
3、对常规性督查工作,每学期期中或期末由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4、对重要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学校另作专题报告
四、督查工作的基本程序1、立项登记第1页共3页对学校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督查室要做好立项登记,填写《督查事项立项登记表》,进行编号立项
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作好督办件的运转、传递等环节的登记工作,以备存查
2、落实责任根据学校领导的批示,由督查室进行具体督查落实,包括安排专人(承办人)负责落实或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3、交办催办交办一般采取由督查室发《督查事项通知单》的形式,把督查事项交承办部门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形式交办
在交办时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督查室要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