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制度改革再显亮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三个法规文件
其实,在此之前的6月中旬,中央就集中颁布了包括这三个文件在内的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共5个法规文件
这5个法规文件和2004年4月集中出台的“5+1”法规文件,与《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干部教育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一道,初步构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制度上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法律法规密集出台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党的十六大之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2000年6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发;2002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2003年12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出台;2004年2月,《2004年-200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出台;2004年4月,中央颁布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
这5个文件,加上此前经中央同意、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通称“5+1”文件
同年9月,中组部派出检查组,对11个省区市和4个中央国家机关部委贯彻落实“5+1”文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5年9月,中央组织部召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干第1页共7页部任用条例》、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5+1”法规性文件,以及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11条措施,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