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县区安委会要求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道路运输行业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所属单位和部门进行重大安全隐患督办
2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重大安全隐患督办的实施和配合工作
督办案件范围4
1有本条框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应当列入挂牌督办案件
1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问题
2重大安全事故
3总公司内重点事项
4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5县级领导机关交办或批转的案件
6县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
7其他应挂牌的案件
1经确认为重大安全隐患的,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挂牌督办案件通知书》
2承办单位收到督办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技术机构等部门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对督办案件进行办理
属疑难复杂案件,特殊案件的可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协调、指导办案
3责任单位在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报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1页共2页备案并于每季度3日前,主动上报前一阶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4公司采取普查和抽查、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和单项检查、现场考察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办法,对挂牌督办事项进行督查,定期发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督办通知书
各单位、部门在接到整改督办通知书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事项整改到位,并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单位、部门在完成挂牌督办事项后,要认真开展自查评估,形成书面自查评估报告
经自查评估已具备验收条件的督办事项,由挂牌督办事项的责任的责任主体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