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问题的思考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根本依据
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中增加了协助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在经常性工作中增加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保障党员权利的内容,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遵照党章和中央的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大使命
一、充分认识纪检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重大意义十六大党章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中,重申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明确了五项经常性工作,这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各级纪委的任务和职责提出的新要求,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要从整体上把握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还规定了纪委的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纪案件,受理党员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这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纪委的基本职责
2、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维护党规党法的严肃性
各级纪检机关要牢固树立党章和党规党法的意识,严格在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坚持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贯彻到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任务中去;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认真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
只有自身带头并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才能达到全党思想上、政治第1页共8页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才能维护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
3、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