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的规范书写与处方点评制度一、规范处方书写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为患者诊断、预防或治疗疾病而开具的用药指令,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医疗文书,是处方开具者与处方调配者之间的书面依据,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上的意义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可以看出,处方是否安全、是否合理,是研究如何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地使用药物的主要内容之一
处方书写质量是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处方是医生在诊治疾病过程中所出具的具有医疗、法律、经济等多重作用的书面文件
其书写质量的优劣,不仅反映了医生的医疗基础技术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也是衡量一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各医疗机构因开具处方或调剂处方不当所造成的医疗差错或事故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4
08-10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细则,2007-02-14国家卫生部再次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并要求2007-05-01起实施
二、《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要求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处方书写
处方书写是否规范
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第1页共25页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