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制度1.0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制度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备案,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备案管理。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3.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4、职责4.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的部门对公司各项目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4.2对于辨识的重大危险源由安全管理部门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4.3公司其他部门及项目部给与配合。5内容及要求5.1重大危险源定义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5.2重大危险源辩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内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危险化学品定性定量的分析,确定其危险品特性及其数量,确定是否涉及重大危险源。5.3对于辨识的一般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5.4对于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第1页共14页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完善相应的申请表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5.5公司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单位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文件编号:zt18-3-bzh10-zd02文件名称: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制度版本:1.0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5.6对于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建立单独的管理档案,对危险源进行重点的动态监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5.7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5.8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5.9公司要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5.10对于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公司应该针对性的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5.11对于辨识出来的重大危险源和采取的应急措施,要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告知。5.12在危险化学品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时,要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注销申请,经行业主管及有资质的企业辨识之后确定不存在重大危险源,行业主管给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6、附件6.1重大危险源备案表6.2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第二篇: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掌握本县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第2页共14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质量,确保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报送的《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资料进行核查、登记、备案和建档工作。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第四条安监局指导、监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更新与管理,依法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送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及有关信息。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协助安监局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等工作,了解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督促重大危险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