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车辆管理制度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版本号:v1
0编制:______李唐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李本银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阮金华_________________2014年5月31日生效日期:2013年06月01日一、总则1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车辆使用行为,减少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领导工作用车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依法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车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公司实行公司综合管理部专设车辆管理人员,实行车辆管理人员专职车辆管理和派车制度
本公司车辆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安排好车辆,优先保证公司领导、经营和客户接待用车;(2)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奖惩;(3)文明行车,遵纪守法
二、派车管理1
根据领导要求、工作需要、调剂合并使用,确保领导用车、经营用车、财务领送大额现金,以及客户接待用车
凡本公司有大型活动、接待上级领导和来宾等活动需要用车的,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派
在江北、XX县区域内办事的、市区一般性事务的办事人员,原则上乘坐公交车辆
接送供应商和客户、部门领导开会,或者一次性有大量物品运送的事务,可以派车
各部门用车,需在前一天下午5
00之前填报派车申请单到综合管理部,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完成审批程序后,由车辆管理人员安排车辆,通知用车人乘用车辆和驾驶员等信息
行政用车一律由车管人员统一调度,其他人员无权调度用车
符合用车条件的,车辆管理人员根据相同方向、相近目的地,进行组合派车,并在相应派车申请单上注明
回程不能统一的,车辆将就路程最远、办事时间最长的用车人,其余人第1页共14页员乘坐公交车辆返回
车辆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严禁无照人员和非指定人员驾车
实行用车登记管理制度,所有派出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