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一)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安排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条件,建立相应机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长期有序进行。(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会议,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全面掌握与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信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种防范措施。(三)通过岗位要求和《责任书》等形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使学校里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同时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奖惩,保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特别注意加强校舍(楼道)、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疾病防控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四)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排查、掌握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进行整改和处理。1(五)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保证必要课时,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六)协调组织。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七)责任追究。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