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收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高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收费是指高校按照国家收费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向学生或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高校收费管理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高校收费政策,科学合理地确定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形成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由政府、社会、学校、受教育者共同合理分摊培养成本的高等教育收费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境内各级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二章收费项目第四条高校收费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培训收费
第五条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考试费3类:(一)学费是指高校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应由其承担的培养费用
收取学费的学生范围包括:1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专科(高职)生,预科生;2
第二学位、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学生;3
国家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
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mba、mpa学生,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等;4
以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形式学习的本科阶段的学生;5
自费来华留学生;第1页共6页6
参加高等学历教育文凭考试、自考助学班、应用型自考大专班学习的学生;7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其他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二)住宿费是指高校按照规定标准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所收取的费用
(三)报名考试费是指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教育行政部门或自行组织经国家批准的各类考试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包括笔试、复试或面试费用
主要考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