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考核奖惩制度工商局20xx年考核奖惩制度为了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忠于职责、遵守纪律,依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制度
一、日工资制度1、遵循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施日工资管理,实行出勤有工资,不出勤没有工资
工作人员全年出全勤天数为250天
2、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1次扣本人10元
当月内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达3次者,扣本人1天日工资
重大活动、会议迟到、早退、擅离1次扣本人50元,不参加的,按旷工论处
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干私活等,发现1次扣本人1天日工资
3、请事假,每月累计超过3天的,每超1天扣1天日工资
4、请病假,全年累计超过1个月的,发基本工资的100%;超过2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基本工资的100%;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基本工资的80%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1)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的
旷工1天,扣1天日工资;旷工7天以上、10天以下的扣当月全部日工资,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的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第1页共3页(3)因所在单位人员变动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7、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考勤签到记录应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涂改(请假的应标明)
每月20号,各单位将考勤表上报人教股,由人教股、监察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