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口系统综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充分调动农口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起高效率、快节奏的工作机制,形成安定、团结、生动活泼、政令畅通的政治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系总结农口多年来各项规章制度和经验所形成,是农口职工的行动准则,每个职工既有遵守的义务,又有监督的权力,做到有规必依,守规必严,违规必究
党员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做群众的表率
本制度要求农口职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两个《条例》,坚持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基本路线,树立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思想,切实搞好各项配套服务工作,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凡以前农口制定的各项制度与之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紧急重大要事报告请示制度(一)紧急重大情况报告⒈报告范围辖区内发生的火灾、水灾、疫情、邪教、重大刑事案件等重大事故;农用设施严重损坏事件;本系统职工意外伤亡事故或职工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群体上访事件;其它需要请示的重大事项;⒉报告时限随发生随报告,报告时限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小时
⒊报告程序报告责任人
报告工作由镇、站、所主要领导负责,主要领导因病住院或因事出差时,由单位副职或其委托人负责
特急事项,单位知情人在与单位负责人难以取得联系时,可直接先报告工委、XX县区工作办公室、农林局有关科室或局领导
第1页共12页报告方式
按规定时限先电话或口头报告,然后小时内将情况书面报机关党政办公室
机关各科室收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递转分管领导直至一把手
重大事项由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批示转报市政府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二)要事请示事项⒈请示范围镇、站、所向市属有关部门上报的重要事项;对外协调的重点事项;热点、难点问题;向下一级安排的重大事项;本单位将要出台的重大决策;与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事项;其它需要请示的重要事项
⒉请示程序请示程序一般为逐级请示
镇、站、所负责人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