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标工程、治安志愿者队伍治安巡逻制度治安巡逻制为加强公司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和减少单位内部治安的案件发生,减少或避免财产损失,有效保护公司利益和公司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巡逻人员按公司安排准时上岗,负责公司内部区域的巡逻、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和不安全问题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2、巡逻人员巡逻时每组不少于2人,重点要加强对办公楼、车间库房、公司财务、重要物资存放地,周边围墙的巡逻。3、巡逻人员巡逻时要携带警棍、手机、对讲机、巡逻灯等巡逻必备用具。4、巡逻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脱岗、睡岗,不得从事与巡逻无关的事宜。5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作案嫌疑迹象或有治安案件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当班所有值班巡逻人员,对可疑人员可盘查询问,控制事件态势、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6、巡逻人员要加强责任意识,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对工作高度负责。7、巡逻人员要了解熟悉单位内部区域情况、巡逻路线、防范重点、重点警戒保卫部位、以及报警方式。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有序。8、巡逻人员在案件高发期和节假日要加强单位内部的巡逻密度。9、在巡逻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机警、反应灵敏、处事果断,保持高度的自卫意识和防范意识。10、巡逻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制度,认真填写工作记录,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机密,维护好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形象,如违犯上述规定者一次/项罚款50元,二次100元,三次者给予待岗学习。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