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政策如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和转移、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日益迫切
农村社会保障是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产品为农民提供,其提供者只能是政府,这就必然要求财政作为政府提供农村社会保障的后盾,所以说,建立农村社会保障财政制度,如何运用各种财政政策去左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与用的规模和结构,给农村社会保障以稳定的财政支持则是重中之重的问题
我市位于佳木斯地区东部,版图面积8,277平方公里,辖11个镇266个行政村和建三江分局及其所属三个国营农场,总人口4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万人(含户在人不在)占全市总人口的54
20xx年全市人均收入3,512元,其中农村居民年均收入2,564元
自20xx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来,现已实行了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等四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针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成因我们深入乡、村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何更好的运用和完善财政政策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一、当前我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情况随着全部免征农业税试点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等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当前乃至今后工作的重点
根据试点工作的中心内容,我市在原农民五保户财政供养的基础上,启动了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制定了《XX县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试行方案》、《XX县区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