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事程序制度XX县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办文办事有关制度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上级办文办事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资料收发制度(一)收文1、凡是发、送、报县国家税务局的,一律由县局办公室文秘人员拆封,并按来件级别视情收文
收件人为局负责人(未写姓名的),由局领导授权拆封;主送单位或主要抄送单位为国家税务局的公文全部列入收文,有关部门、单位直接寄给科室公文,各科室应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未收文的应补收,对各科室、稽查局、信息中心、企业纳税户的请示等需承办文件,办公室文秘收发员要注明收到时间、办理完毕时间;省、市局下发文件需转发的,有关科室应报送局领导,转发到局属各单位
2、公文传阅程序
收发员收文——局长批办——收发员送阅——科室办理——办公室归档
公文传阅的基本要求是快速传递、实事实办、及时归档
一般同一次性文件传阅期限不超过二天
3、在公文传阅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收发员的收文和局领导拟办意见的提出,除特殊情况外应在收到文件的当天完成
会议通知、上级领导批示收到后即送局领导批办;②由业务科室办理的文件,落实处理过程一般不超过三天,最长不超过十天
收发员分发科室阅办文件应做到分发登记、收回注销,以便于归档文件的核查
(二)发文1、办理程序为:经办人拟稿——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局领导签发——编文号——排版——校对——打印——用印——发送
2、在办理发文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①政策性、规范性的上行文、主要请示、报告必须经办公室或税政法规科核稿
公文的政策性问题由税政法规科把关;文字表述性的问题(包括文种、公文用语、公文结构等)由办公室把关;②拟办文稿应使用专用拟文稿头和a4方格稿纸或a4打印纸,一字(含标点)一格书写,文稿拟办和签发一律使用碳黑墨水,不得使用蓝、红色墨水、普通圆珠笔、铅笔,书写、涂改、钩划均需清楚、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