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31
设备管理责任划分(1)、各单位、各部门行政正职对本单位所属设备及所使用设备的安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管机电设备的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设备当班操作、值守、巡视人员对设备的使用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划分每台设备当班操作、值守、巡视人员的业务范围,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安全责任
设备使用(1)、设备安全使用的依据是《露天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露天矿机电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制度
(2)、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和熟悉作业环境
(3)、操作设备必须柔和,避免强烈冲击载荷,避免过负荷使用
(4)、设备不得带障运行,设备存在缺陷或发生故障,需要观察运行的,必须经过维修人员鉴定,并经过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制定具体措施,方可运行
在运行期间要认真观察,加强巡查,发现异常变化,应该立即停止运行,并做好记录,立即汇报
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灭火器等必须齐全有效,任何人不得甩掉安全保护装置运行
设备上各开关、仪表、操纵机构的标识或警告标志必须清楚、齐全,否则不得运行
设备穿越高压电线、接近在高压供电设施附近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
交接班设备交接班时,应该进行对职交接,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对职交接的,必须经过当班工长同意,并做好记录
设备进行热交接的,必须进行对职交接,在接班人员未到设备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设备
检查和巡视第1页共44页设备操作人员在接班后,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点检,操作人员的点检工作可以与维修人员的点检工作同时进行,但分工及侧重点不同,维修人员点检时操作人员应该积极配合,保证安全;机电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检查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随同检查,并积极汇报设备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要求,没有点检的设备不得出动
值守(1)、设备待令期间,应该由当班司机负责值守,保证设备防火、防盗、停放安全,防止设备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