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制度汇编领导班子建设工作1、民主集中制度(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党的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织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4)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由它们产生的委员会
(5)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6)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7)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求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8)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9)凡属重大事项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0)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11)党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2、集体领导制度(1)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事项,重大工作任务部署,重大决策制定,干部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应提交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集体领导,不能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事无具细,什么问题都提交党委会讨论
(3)书记与委员是平等的同志关系,书记作风要民主,善于广开言路,不搞“一言堂”
(4)委员要积极参加集体领导,积极发表意见,不能站在集体领导之外
(5)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并认真对待少数不同意见
(6)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7)暂缓做出决定,应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