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乙烯事业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生产部劳动生产纪律管理制度(试行)目的:规范生产部劳动纪律日常管理,以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切实为销售保驾护航
范围:生产部全体成员
职责:生产部全体员负责执行本制度,生产副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内容:基本原则
以公司的《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为基本准则,在此基础上特此建立生产部生产车间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考勤1、每天上下班在主管领导处报到登记(车间在车间处、车间主任及部长在办公室处)
2、忘记登记人员,应在当天或次日上午上班后30分钟内办理手续说明,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证实
未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开始后到达、下班时间提前离开;但没有事先请假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4、迟到、早退30分钟内,每次扣10元;超过30分钟,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1)未请假不到岗;(2)未获准假不到岗;(3)假满未续手续不到岗;(4)弄虚作假骗取假期者;(5)打架斗殴导致停工者
6、旷工最小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
旷工按当日基本工资的3倍扣除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含)以上者,除扣除旷工日全额工资的3倍金额,并且扣除该年度全部奖金(或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公司可予以辞退
7、一般员工请假在3天(含)以内,由相关部门的直接领导核准,3天以上由生产副总经理核准
8、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关键岗位者交接好工作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电话向主管领导请示,返回后及时补填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员工凭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病历、发票等资料办理相关病假手续,事先不能请假的,返回当天补交医院休假证明、病例原件、缴费凭证,办理相关病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10、员工因正常生产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经主管领导审批、生产部或生产副总核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