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重庆办事处日常管理制度1:办事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6天工作制,每天上班时间为8:00—18:00,销售代表人员在岗时间为8:30—17:00,要求各级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按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办理(从工资最基本工资中减扣),否则按旷工处理。(要求办事处助理必须每天进行电话查岗抽查,并将实际情况反馈给办事处经理、销售总监和销售服务部苏助理。(每月底上报办事处人员考勤及岗位抽查情况报表,此项作为助理每月考核的一项常规工作)无故迟到按照1元/分钟处罚.2:各级人员每天到达第一个客户后以电话形式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其直属上级,并汇报当天的工作行程及工作主要目标,如果不上报每次扣绩效1分或10元/次。3:手机是业务联系和内部沟通的主要工具,要求各级人员的在8:00—23:00期间手机不得关机,接到客户或者营销中心各部门的来电,必须在10分钟以内回复,否则按每次10元罚款。4。各办事处所有销售人员都属于一线人员,要求办事处经理每月下市场不得少于20天,其他各级人员在办事处时间不得多于5天。并在每月的工作行程表中具体体现,主管级与代表随访的工作时间每个代表不得少于2天,并在每月在具体工作行程表中体现,营销中心人力资源部和销售部随时根据各级人员的月度行程表进行电话抽查,如果不符者每次扣绩效考核分5分。5:销售代表的日报表未填写视为旷工,按三天工资扣罚6.销售代表应每天将销售情况上报直属领导,未上报10元/次。各级销售人员的周计划,周总结应在周日晚十二点前上报直属领导,迟交一天扣10元/次,三天后视为未交50元/次7.原则上交通费用以机打车票为报销的凭证,实在没有才用其它车票冲扣。8。商务部必须随时对商业库存中产品的批号及库存严格控制,出现近效期的产品时要第一时间处理,如果因没有关注批号而出现的过期产品将由商务分销部承担。(外围市场由销售主管负责)。9.上下级之间经双方确认后的业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执行,如未执行处以100元/项的罚款。10.所有费用报销必须想办法找到能够得到公司认可的同等金额发票。其它相关制度遵照公司销售部内控制度执行.重庆办事处20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