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财产保全制度的思考与建议调研报告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与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完成“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需要,更是广大农村发展生产、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本文通过选择性的对农民的参合,资金筹集,报销,监管等问题的思考提出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本途径,以期为完善该制度提供更多理论参考
一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农民的参合率,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范围1
政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宣媒体,加强对农民健康权益的维护,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
要教会农民如何正确分析评价合作医疗制度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支持,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障和互助共济意识,并最终形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消除农民顾虑
将农民工纳入他们打工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对象的范围,方便他们就医
目前,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群体的规模是十分庞大的,因此他们的参合不仅可以有效的解决他们这一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对积累合作医疗基金,提高补偿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构建多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模式
从目前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以“大病”统筹为主,但对一些病种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慢性病)
因此,有条件地区可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的范围
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标准,多元化的筹资渠道,适宜的筹资层次和筹资模式1
建立科学的筹资标准
必须考虑到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要继续坚持农民个人交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
在筹资机制的原则指导下,综合考虑合作医疗资金需求及各筹资渠道的资金供给潜力,据此确定不同筹资主体间,尤其是农民与政府间不同行政级别政府间的筹资比例标准,确保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水平
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