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20个误区》观后感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20个认识误区1、“我帮他揽工程,他挣了大钱,我得点小钱,按劳取酬,理所当然。”2、“好朋友天天玩在一起,收点钱物,没什么了不起。”3、“我和他(行贿人)是合伙关系,得点好处是利润分成,不是受贿。”4、“钱是老婆、孩子收的,我不知道,更没有直接收钱,犯不了罪。”5、“亲属间的钱财往来,属于私人关系的赠送,构不成犯罪。”6、“帮别人办事,朋友、情人收点好处,自己不拿不要,不会犯罪。”7、“上有领导撑腰,下有哥儿们挡驾,搞点独立的个人运作,绝不会出问题。”8、“自己没有中饱私囊,只是好心办了坏事,不算违法犯罪。”9、“单位账目收支平衡、账目相符,没什么过不去的。”10、“单位留个小金库,我一分钱也没挪用,犯不了法。”11、“这是经集体研究的,出了问题也不应是我个人承担责任。”12、“不熟悉、不了解的人送钱,难说不暴露,坚决拒收,红颜知己送的钱一般不会出问题。”13、“我收点朋友送的字画、古玩、宠物,玩的是雅趣,算不上是行贿受贿。”14、“我写点书,画点画,搞点创作,弄点收藏,挣点钱,算不了什么贪污受贿。”第1页共2页15、“逢年过节,人情交往送点礼金,不为过从。”16、“我是一把手,有的是权力,我是领导,我怕啥。”17、“我帮了别人的忙,别人事后偶感谢,自己没有主动伸手要,不算受贿。”18、“与好朋友交往靠得住,收受铁杆朋友的钱物不会出什么问题。”19、“送钱、接钱是一对一,我死不认账,检察院没有证据,不能定罪。”20、“贪了就跑,一跑,案子就了。”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