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荟萃》考点提示选考内容——世界文化遗产荟萃古代埃及的历史遗产古代希腊、罗马的历史遗迹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遗产要点精析1.《世界遗产名录》的登录标准。关于世界文化遗产,《世界遗产公约》确定其定义为:“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分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的或连接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由于这个规定比较抽象,不具备可操作性,于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制定了一个补充文件《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规定凡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方可获得批准(具体标准参见课本第5页内容)。此外,《操作指南》还规定,每一个申报世界遗产的项目,必须将“真实性和完整性”作为“列入理由”,写进提名表之中。也就是说,要想申报世界遗产,首先必须具备真实性和完整性。关于世界自然遗产,《世界遗产公约》确定其定义为:“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的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态区;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执行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又规定,登录《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条件:(1)构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2)构成代表进化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互相关系的突出例证;(3)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4)是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是生物多样性的真实体现。此外,登录《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也同样必须具备真实性和完整性。关于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世界遗产公约》未专门给出定义,顾名思义,当然是指同时含有文化和自然两方面因素和内容的遗产,要登录《世界遗产名录》,就必须符合文化遗产也符合自然遗产的标准。2.如何理解和把握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保护原则?关于真实性的含义,1994年在日本奈良召开的关于世界遗产真实性的国际会议通过一个《奈良宣言》,对此作过详细的解释。《奈良宣言》第13款指出,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指的是遗产产生时及随后形成的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意义和信息来源,包括形式与设计、材料与实施、利用与影响,传统与技术、位置与环境、精神与感受。根据这条规定,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指的是必须保持遗产形成时和后来历史形成的特征,即历史原貌。如南京孝陵,建国以后陆续修建一些水泥路面,空中架设了许多电线、电缆,还建了一些新建筑,已改变了历史的原貌。在申遗之前,南京市有关部门为了恢复历史的原貌,便挖掉水泥路面,将电线、电缆埋入地下,将新建筑全部拆除。完整性一词,是表示尚未被人扰动过的原始状态。它最早主要是用于评价自然遗产,涵盖同遗产密切相关的周围空间,完整地保护和体现该项遗产形成的自然环境。后来,完整性原则应用到文化遗产上,就包含了两层涵义,一是指范围上的完整性,建筑、城镇、工程或者用心爱心专心考古遗址等要尽可能的保护其组织成分与结构及其周围环境的完整,这是有形的。二是指文化概念上的完整性,要尽可能的保持遗产地理位置上互相连接的相关部分,完整地体现其文化价值,这是无形的。比如长城,作为一项世界文化遗产,其完整性不仅体现在各个朝代在各地修建的城墙、烽燧、关隘,还体现在这些实物之上的丰富的文化内涵,包括长城本身的建筑布局、造型、雕饰、绘画、碑刻,以及与长城有关的诗词、歌赋、戏曲说唱、民间传说,等等。可以看出,对遗产的保护而言,真实性是更为基础的东西,而完整性是对真实性的强化。其核心则是强调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反对对遗产本身及其周围环境的任何改动,反对增加新的不协调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