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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X年注册会计师统一教材对照讲义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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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特点: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税负通常不能转嫁。三、各国对企业所得税征税的一般性做法四、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演变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一、纳税义务人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1)不是所有企业都交企业所得税——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这里指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按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2)不是不叫企业就不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采用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双重管辖标准[地域管辖权(属地原则)与居民管辖权(属人原则)]纳税人判定标准举例居民企业(1、2)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在英国、百泰大群岛等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公司,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解释: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非居民企3、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业(3、4)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4、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解释: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3.提供劳务的场所;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注意选择题特殊: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涉及按照所得额缴纳25%企业所得税还是按照收入额缴纳10%预提所得税的问题)【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答案】C2008年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A.登记注册地标准B.所得来源地标准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参考答案】AD【解析】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二、征税对象1、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关系纳税人类型征税对象范围1.居民企业(25%、20%、15%)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全面纳税义务)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有限纳税义务)(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20%减按10%)应纳税额=收入*10%(预提所得税,一般情形下)解释: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的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例如,非居民企业通过该机构、场所对其他企业进行股权、债权等权益性投资或者债权性投资而获得股息、红利或利息收入)以及拥有、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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