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教育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探讨(鲁甸县司法局新街乡司法所李国莹)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两劳释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任务。尤其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创新是目前司法行政系统必须着力解决的课题,这项工作是社会管理的特殊领域和形式,是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特殊职能,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法制建设的程度,因此,加强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创新对于社会管理创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根据乡情,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重大意义。新街乡位于县城西北部,距县城50多公里,距昭通54公里,东与昭阳区苏甲乡布初村相连,南与鲁甸县龙树乡照壁村相接,西与昭阳区大山包乡相靠,正北与昭阳区大寨乡相偎。有国土面积113.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3508亩,牧草地15000亩,园地3734.1亩,林面积85000亩,森林覆盖率高达34%以上,居全市有林面积之首。最高海拔2976米,最低海拔2078米,海拔相差较大,是典型的高寒冷凉山区。辖酒房、新街、闪桥、坪地营、转山包5个村民委员会94个村民小组4374户20912人,居住着汉、彝、苗、回四种民族,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正分布在辖区这五个行政村里。全年最高气温28℃,最低气温-5℃,平均气温12℃,相对温差33℃,日照时间1250小时左右,年平均降雨量1200毫米,无霜期210天。粮食生产主要以玉米、水稻、马铃薯为主,以苦荞、燕麦、大豆为辅。冰雹、涝干旱、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频繁,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新街经济发展滞后,群众思想保守落后,农村稳定的情况复杂,影响稳定的因素有多变,因此,做好新形势下我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利于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尽快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对维护我乡农村和谐稳定和农村发展具有重要及深远的意义。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基本现状新街乡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3人(司法行政编制2人、地方事业编制1人),实有工作人员3人(大专以上学历2人,中专学历1人),承担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包括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任务在内的工作。(一)社区矫正工作截至2012年8月26日,新街乡辖区共有刑期或考验期未满的社区服刑人员8人。其中缓刑3人,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1人,剥夺政治权利2人,假释2人(其中未来报到、没有档案漏管社区服刑人员1人)。新街乡司法所坚持对每名在矫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正逐步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矫正档案,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的开展。(二)安置帮教工作截止目前,全乡刑释解教人员共84人,对农村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均落实了责任田,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也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争取纳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帮助解决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和就业问题。三、目前特殊人员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基层司法所力量薄弱,工作任务重。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司法所有三名以上人员组成,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司法所不但承担着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任务,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同时还要肩负乡镇党委、政府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因此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少,专业知识匮乏也制约着社区矫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发挥。(二)法律文书交接不及时不规范,存在漏管情况。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不规范导致监管单位无法及时进行列管。文书送达不及时,主要是裁决机关没有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司法所。文书送达不规范,有的裁决机关将相关法律文书交罪犯自己带回,造成漏管。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裁决机关在送达文书时未进行认真调查,导致文书出现误送,致使社区服刑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收到文书后由于见不到人而无法列管,社区服刑人员实际居住地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