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统计分析一、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两种统计模式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统计有两种模式
一种模式以西方经济学中“总供给=总需求”的理论模型为框架,运用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并作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实物概念出发,就一定时期内实际发生的,即已经实现的供给总量和需求总量进行统计
由于这种模式是对同一问题从两种不同角度进行反映,已实现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必然是恒等的
这种模式的计算结果不能直接判断社会总供求的均衡与失衡
如要分析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与失衡,必须借助于其他指标来间接进行分析,如通过就业率或失业率、物价指数以及汇率的波动等来观察
所以,这种模式对社会总供需均衡与失衡的测度与分析,采用的是间接反映的方法
这种模式通常被称为“间接法”
另一种模式是从社会总供求运行的客观过程,即实物运动和价值运动过程出发,从流量和存量两个方面统计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反映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运行过程的数量特征
它不仅包括实际发生的供给总量和需求总量统计,而且还包括未实现平衡的供给和需求总量的统计
在这种模式下,总供给和总需求可以不相等,经常存在供求缺口
这一缺口的绝对总量和相对量大小及其评判,正是宏观经济运行平均与否的分析依据
所以这种模式可以直接用来判断和分析社会总供求的均衡与失衡,故而这种模式被称为“直接法”
二、运用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中国1997年总供求的实际测算在测算社会总供求的第一种模式下,供给和需求统计核算是从市场交换的销售方和购买方分别统计的,尽管统计反映的方面不同,但它们都是来自同一实物流量,所以供给和需求的统计核算结果是相等的
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统计核算包括一定时期的国民经济生产最终成果的全部,也包括对外贸易经济活动发生的进口、出口以及劳务输入和输出形成的供给和需求
一般分别从总供给和总需求进行统计核算
表9-1中列出的是中国1997年社会总供给和总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