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意见为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体系,扭转目前村级防疫队伍线断、网破的局面,切实解决村级无人懂防疫或无人防疫问题,适应新形势下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的需要,保障畜禽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农村应急动物防疫队伍的通知》精神和市畜牧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动物疫情管理,强化动物防疫网络建设,确保建成符合国际标准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使我市畜产品赢得在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为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创造良好的防疫环境
(二)建设原则
根据当地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需要,保证动物防疫工作不出现盲区(点)
原则上400户以上的行政村可根据当地畜禽饲养量、动物防疫工作量和农民的实际需要,每村配备1名动物防疫员;400户以下200户以上的行政村每二个村配备1名动物防疫员;200户以下100户以上的行政村每三个村配备1名动物防疫员;100户以下的行政村每四个村配备1名动物防疫员
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省动物防疫条例》、《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和《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所在村或分工区域畜禽养殖情况调查、动物户口登记和档案管理,随时掌握本村及分工区域动物的存栏、出栏、购入、卖出、出生、死亡等情况;(二)兼职疫情报告员,负责本村或分工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第1页共4页(三)在镇(街道、园区)畜牧兽医站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分工区域内动物口蹄疫、禽流感、猪瘟和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工